17k小说网的作者签约后怎么获得稿费,稿费高吗?哈哈,希望能够以此...

  我常常觉得,南宫先生和北宸先生有一腿。而我降生的目的,就是为了拆散他们。

  不为别的,就为我喜欢南宫先生。

  南宫先生沉默寡言,喜欢穿领子袖口边缘都绣花的白色长袍,常安静地坐在棕色茶几旁,看草庐外大雪簌簌而落。

  北宸先生却是个喜欢拈花惹草的妖孽。我用妖孽形容他,是因为南宫先生的美,乃清俊之美,而他的美,则多了几分邪魅。

  北宸先生喜欢着同血一样艳的红衣,隔三差五地便外出逛红馆,回来时沾得满身脂粉味。所以在狼蛛里,大家时常调侃他们“你们怎么还不结婚啊?”

  狼蛛是宛陶国太子爷麾下的秘密组织,南宫先生,北宸先生同我,则是狼蛛里的一份子。言外之意,我们仨是结伴办事的。

  至于为何要结伴办事,还得从两位先生的来历说起。

  未归顺太子爷前,南宫先生是个喜欢刨坟掘墓挖骨骸的疯子,北宸先生也好不到哪儿,是道上出了名的黑心裁缝。

  南宫先生并不是普通的疯子,而是宛陶硕果仅存的御骨师,能够操纵入土的累累白骨,所以江湖人称白骨生。

  北宸先生剪裁缝制的也不是平常的布料,而是美人皮。他酷爱皮相,虽则十指不沾阳春水,却满身血腥味。

  南宫先生和北宸先生是为了制作傀儡而结盟的。

  因为制作傀儡是件耗费精力的事,尤其是反人道而行的南宫先生,常年被阴气腐蚀以至于面色苍白,浑身发冷,夜半还头疼欲裂。所以他找到了我。

  我唯一的用处,就是能缓解他的痛苦。

  他们称我为言君。

  我不是一个人,我只是一颗能化成人形的有疗伤之效的珠子。

  只要南宫先生在御骨的时候带着我,他就不会因为精血耗尽而死。

  听太子爷说,我是被南宫先生和北宸先生合力养大的。可惜我一出生,北宸先生正好去逛红馆了。不然我对他的情谊应该同南宫先生一样。

  不过我们在狼蛛里也只是混日子,毕竟从制作傀儡就得联合三人之力(我还是先把自己当成个人看待),可以看出我们的战斗力相当渣渣。

  因而太子爷常喜欢让我们做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打发时间。

  比如前段时间太子爷的宠姬死了,正巧府内的一棵玉树跑到了宛陶白城一带,他便让我们前去寻找。

  玉树有生死人的奇效,可惜她好端端地偏要离家出走,摆明了不想让我们清闲。

  太子爷指令下达那日,南宫先生仍坐在草庐前,烹着盏楠木茶,表情看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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