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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昔为鸳与鸯

小说: 端看风华不见他 作者: 三叹三声收 字数:2343

  高启挣开王夙的手,道:“知道比武大会要在哪儿召开么?”

  “呃。”王夙叹气,“我去前头找人问问就是了。”

  王夙四下一看,捡了离他们最近的一个小摊子上前去。那摆摊的老妪见有客人光顾,面露喜色,还没等王夙开口询问,便大声招手喊着:“来来来!来看看吧!这位公子,给你家娘子买支……”

  吆喝声戛然而止,她一抬眼间看见跟在黑衣公子身后的男人向她投来的审视的凌厉目光,蓦地噤了声,遮掩似的抬袖擦了擦额头上虚无的汗水,忙改口解释:“呃……呵呵,呃,抱歉小公子,老妪眼力不好……那这位公子,给你家、你家,呃……”

  王夙温软一笑,轻轻揽过身边人的腰身:“呵呵,抱歉,内子气躁,如若冲撞了您,还请谅解。”

  “啊?呃……呵呵呵哪里的话。”老妪眯眼干笑着,果然是……“那这束发您看看哈,朴素得很,价格也是实惠,您娘子一定会喜欢。”竟又叫上了。

  王夙拿起也不细看,只递到身边人的眼前,轻问:“娘子,喜欢吗?”那语气也温柔得仿佛要滴出水来。

  “……”高启从头至尾根本就懒得理他,权当是友人间的调侃。

  王夙见状,松开了高启,微微一笑将束发摆了回去,无奈地道:“好罢,那先不要了。……将那边的帕子拿来我看看。”

  老妪一边应着,一边忙拿过白色的绣花手帕给了过去。高启侧眼一看,嗤:“买什么鸳鸯?”这家伙,真的是越来越女气了。

  “哈,你不知道了吧。”王夙献宝似的将帕子的褶皱抚平,亮给高启看,说着,“亏你还精通四书五经、学识渊博……鸳鸯呢还有另外一层含义。”

  “哦?”高启来了兴致,倾耳且听他缓缓道来:

  “‘鸳鸯’一词可不仅仅是指恩爱的夫妻……曹植曾于《释思赋》中写道:‘况同生之义绝,重背亲而为疏。乐鸳鸯之同池,羡比翼之共林。’而嵇康于《赠兄秀才入军》有言:‘鸳鸯于飞,肃肃其羽。朝游高原,夕宿兰渚。邕邕和鸣,顾眄俦侣。俛仰慷慨,优游容与’。因而鸳鸯的另一层寓意,便是志同道合的兄弟也。”

  “呵呵,”高启发笑,眉眼弯弯很是好看,“想不到王兄一届武人,亦博览群书也。”

  王夙将鸳鸯帕子叠齐,随口答道:“王某再不济也是一名小小主簿,瞧你,贬我贬到这份上。”他也只是小小调侃一番,转头便对老妪道:“这张鸳鸯帕,买下。”

  付了铜板,下一瞬,王夙便将手帕塞进了高启手中。后者一愣,而后木讷地开口:“这是做什么?”

  “忘了我方才说的一番话了?”王夙笑着,轻拍他的手背,“赠与我最好的兄弟,季迪。”

  闻言,高启的睫毛轻颤,低头凝视着手帕半晌,又再次抬眼看他。良久才从唇齿间喃喃出一个辨不明情感的字音:“你……”

  谁料这厢王夙蓦地嗔道:“死相!莫要这样看着人家,会让人家曲解了你的意思的!”他掐着嗓子毫无形象地反串着,惹来周遭耳闻的路人一阵哄笑。

  “……”高启越发不愿意再多搭理他了。

  收起帕子,高启礼貌地向摊主问道:“这位夫人,请问您是否知道近日将要举办的比武大会擂台之处?”

  而那位老妪闻言,双眼一亮:“两位小公子可是去参加比武大会的?柔柔弱弱的,当真是看不出乃习武之人哪……擂台就在不远处,直走左拐就到了,若是老妪年纪大记性不好指错了路,还请公子哥们谅解并询问他人罢。”

  高启和王夙对视一眼,而后辞别:“多谢夫人,那么我等先告辞了。”

  却说二人照着老妪之言,沿着这条街一路走去,在第一个岔路口左拐后,又走了一阵子,可依旧是没有看到任何疑似擂台的影子,反倒是离市廛愈来愈远,周围风景愈来愈冷清。

  在一株桃花树下站定,高启扭头苦笑:“看来那位夫人当真是上了年纪了。”

  王夙倒是也不恼,哈哈笑着,“原路折返罢。”

  于是高启懒懒散散地跟着王夙在后面缓缓走着,他抬头望了望天,天色湛蓝,这四月的阳光略微有些刺眼,经过的条条深巷给人一种撑着油纸伞独自前行的寂寥雨巷之感,而两旁是破旧而古朴的长满青苔的院墙。

  走至一半,王夙忽的在前头闷闷地道:“季迪啊……从前无聊的时候我便会想,如果人的肠胃在长时间不进食的情况下,会如何呢?”

  高启被其无厘头的问话给为难住,不懂他的真正之意,只信口回复:“自然是饿死。”

  “我当然知道会饿死。但是,在那之前呢?”王夙缓了脚步,微微侧过了一边脸颊,用眼角的余光看着身后人,“是否会因没有什么可吃,就开始吞噬自身?”

  饿极便吞噬自身么……说是他异想天开,不如说这真真是个好比喻,好猜想。

  不知何时王夙停住了前行的脚步,高启也滞了动作,抬头朝他看去。

  近午的日光已经高高悬在了头顶,两人各怀心事,身后的影子开始如墨般浓稠,越缩越短,最后凝成脚底一抹化不开的阴霾。

  下一时,高启就笑:“走罢,我看你是饿了,前头有包子铺。”说罢便不再多想,径直继续往前走去。

  王夙则将他的表情一一皆数纳入了眼中,他无奈地扯动唇角一笑,随后也抬腿跟了上去。

  街道上那阵阵的叫卖吆喝声;酒客们那些带着市井粗言的调侃声;还有那些下等歌姬趺坐在席上的俗不可耐的唱腔渐渐又回到了二人周遭,想必已是又走回去了。王夙就近挑了一家酒肆入座,喝过汤之后,肠胃果然便服帖下来了,不再贴着脊梁疼。

  是了,他就是饿了,只是饿了而已。

  喊店小二又上了一壶寡淡的热酒,吃了一盘让人口生津的酱肉。王夙和高启小酌着,就着下酒菜随意聊着谈着,竟也就这样意外地融入了市井生活。

  正午的太阳愈发炽烈。

  “王兄,其实……”高启突地道,“你不必陪我趟这遭浑水。”

  “此话怎讲?”

  他将温良的眉宇轻折起:“你完全可以全身而退,毕竟你在宫中有人;反之,也正因为你在宫中仍有家父在职,若是牵扯进了这等大逆不道的事,可是会……”他戛然而止,未说出的话想必各自都清楚。

  “呵,”王夙脸上已经漫上了凝重之色,他却仍是明快地笑着,似是不以为意地道:“季迪,我们可是兄弟啊!”

  高启默然攥了攥袖中方才王夙赠他的鸳鸯白帕。

  “那种……一起出生入死,为对方两肋插刀的好兄弟呢。”王夙说。

  高启身子一紧,神情微怔。旋即一杯热酒下肚,叹一声:“你跟着我,才真真会出生入死,两肋插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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