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投稿

〖序幕〗姗姗的长评

小说: 守护:邂逅下的永恒 作者: 清风晓烟雨 字数:1917

  小梦哟~~拖了这么久我终于看完啦~~~于是乎奉上长评一篇。

  总评:文笔神马的没有问题,故事情节也是一环扣一环,很吸引人。不足之处是有些人物的形象摇摆不定,不怎么鲜明的赶脚。

  嗯,接下来俺从客观的角度说一下文文哟~

  首先是题目,我初看题目以为是一种清新校园风格的文章,没想到看完之后才知道这是一篇魔法虐文……大大出乎意料。我很喜欢小梦将题目中的三个词作为三卷的标题的这种做法,但是只从题目的角度看,可能流失读者。因为有的人喜欢魔法文却不知道小梦的文是魔法文,有的人喜欢校园清新恋爱风却发现这是一篇魔法虐文,所以可能会流失一部分读者。

  然后是简介,简介还是很有爱的,不多说了。

  接着是整体情节。整体情节是属于有逻辑的一类。所有人的爱恨情仇都有他们自己的缘由,所以不管是璇命运的起起伏伏,还是恶毒女配的种种行为,都是合乎情理的。从这个角度看,这篇文讲述的是璇一生的命运,而并未单单停留在爱情友情的层面。就像小梦在文中写过的,翼者被抽取精魂不是自杀就是自暴自弃,但是璇仍然能坚强的活在这个世界上,不得不令人佩服。从文里,我看到的,不仅仅是爱与恨,更多的是一个女生被命运玩弄仍要向命运抗争的内容。我很喜欢这一点,因为它不像其他问一样只是从一个角度来写爱情友情,它是从整体的角度来写的。所以给我一种超脱的感觉。

  最后就是人物形象。这一点是我觉得小梦的不足之处。我个人感觉,有时候为了推动情节的发展,有些人的之前树立的形象顷刻之间崩塌,形象站不稳。这就让我感觉世界上除了璇的内心还是一贯坚持下来的,其他的人说的话做的事都是假的。(不过这样也蛮符合虐的风格的)。举个例子吧,在看【邂逅】这一卷的时候,恶毒女配是綾,但是一开始我感觉綾还是很有爱的,然后没过多久就成了恶毒女配,然后被洗白,洗白之后发展到守护这一卷,綾已经和宸形同陌路……不过毕竟也过了十年,这样的发展也算合理,但是我还是觉得綾这个角色的性格不好把握。

  艾玛,接下来就是我个人的一些喜好啦~~作为一个纯读者的感受啦~

  首先,我真的很希望小梦给璇一些快乐。自从綾作为恶毒女配登场,我就没见璇开心过……虐的太多啦~我一直觉得,甜虐结合会比较好。看到后面璇一直受苦,就有种累不爱的感觉。而且如果璇一直被虐,就会让我把对她的虐当成理所当然。所以,恳求小梦让璇儿高兴高兴吧!同时,这也是我对璇的感情是同情,而并不是喜欢的理由。

  接着说下宸。说实话,宸刚登场我就很喜欢他。然后发展到綾陷害璇,宸做出了那一系列的事情后,艾玛,我就不怎么喜欢了。并是不说宸那样做是错的,而是觉得宸说不定可以有更好的方法……宸太急躁,浮于表面,他伤害璇的事情磨灭不掉,这件事情之后,我一直都不敢相信,宸是真的爱璇的。

  雯,是文里面我不怎么喜欢的女生。也许是先入为主吧,我觉得她应该是作为璇的好朋友一直守护着她的,可是她却没有从心底里信任璇(綾事件),之后虽然说和烨的婚约要得到璇的祝福,可是给人的感觉并不真实。我其实很害怕雯最后会发展成那个伤璇的人。对于璇的事情,我没有看到过她做过什么。即使是宸虐过璇,那也毕竟是为了璇。但是,雯却没有为璇做过什么。

  烨,我一直很喜欢的男生。喜欢他,喜欢在他比宸冷静,比焕、隐这些人多了人情味儿,同时能一直为自己心爱的雯着想,也心疼璇。还有重要的一点是,我没见过烨动手打过女生。其实这一点我要小小地吐槽一下,宸、焕都动手打过女生,诺事件中,阮也曾经将璇甩出阳台……我其实不怎么接受得了这样对女生的男生,然后就导致我对这几位男主没什么好感。

  綾,我之前说很喜欢綾,因为她虽然有过一段恶毒女配的苦逼生涯,但是知错就改,最后被洗白。洗白之后有些行为也很萌,所以比较喜欢。

  看完文后,最喜欢的CP是焕和皖。两个人在一起很萌啊,而且皖这个孩纸让我有种想要爱她的冲动……蓝亦翔和沫沫也不错哟~~艾玛,反正是在虐文里,我还是很喜欢那些没什么悬念就恩恩爱爱的一对儿啦~

  阮、浠、煜、梗、韵这些人,怎么说呢,也许是出场时间晚,还没有给我留下特别深的印象。期待以后~~

  总体来说~~我希望小梦能快点写出结局~~~很期待之后的发展~

  首先,看到正文倒数第二章的时候,我还以为会写很长时间很长时间……然后小梦和我说还有一章就完我就惊呆了……然后昨天早上早早起来就为了等结局。其实我还是比较喜欢这个结局的,因为之前虐璇太多,璇宸复合没意思,说璇和其他人的感情也没意思,如果发展了很长时间娅和綾一样被洗白就没什么看点了……所以见好就收,最后五个人一起消失也挺唯美的,能知道娅其实是在演坏人不知道为什么我心里还是挺高兴的~~毕竟她不是彻头彻尾地坏,心底还是善良的

  结局真的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啊~~不错不错~~赞一个

  PS:谢谢姗姗的长评,清风会努力的!~

上一章 目 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