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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爱情的期限

小说: 爱不自知:女人你真麻烦 作者: 一线疯筝 字数:2780

  爱上一个人只需要不到一秒的时间,那忘记一个人呢?

  如果按照《我的名字叫金三顺》里俞熙真的话来讲,对于我来说,我对爱情感到厌烦的时刻已经到来。当让人产生好感以及渴望对方的多巴胺与只让人见到对方优点使其为之疯狂的血清胺分泌殆尽——这样的情况通常发生在恋爱的两年之后,只有维持人性本能的催产素继续分泌的时候,是不是爱情也该转移了,转移到那个可以让你重新获得多巴胺及血清胺带来的美好体验的人身上?我已不确定,只知道自己依然存在某种幻想,对一种奇迹的幻想。

  但对于我妈妈来说,这样的观点是绝对站不住脚的。我的岁数,再加三年,这就是目前为止,我妈爱我爸的时间。

  我那可爱可亲的爸爸因为一种名为未分化胃癌的可怕疾病,在我九岁时就离开我们母女,去到了极乐世界。记得那天下了一场雪,那是暮北市十年难得一见的景象,也是我第一次亲眼见到细小的雪花飘落在自己的手掌心上。我用小手捧起地面与灌木丛上不多的积雪,捏出了一个小小的雪人,放进了冰箱里,企图将这难得的快乐留住,等爸爸出院的时候与他一同分享。谁知,就在我把雪人放进冰箱不久,妈妈打来电话,声音颤抖着,我可以清楚地看见从她脸上流下的泪水,这些泪水滚烫得足够将我的小雪人整个溶化。她让我快些去医院,爸爸要见我。

  我从冰箱里取出小雪人,也顾不上戴上手套,抱起它就往医院跑。医院离得不远,但当我跑到父亲病房里的时候,两只小手已经冻得通红。我把雪人放到爸爸的病床上,气喘吁吁地说:“爸……爸……这个……这是我做的,喜欢吗?”爸爸看了看我带给他的礼物,已经瘦成皮包骨的面孔上展露了最幸福的笑容,这些幸福顺着那一根根深邃的线条往外流淌,直到爸爸的眼睛完全合上。那个时候,他放在我小手上的手掌仍然温暖。

  我始终相信,那场雪是会带来幸福的,爸爸的灵魂会随着雪的融化,被纯洁的水蒸气拥入天堂。他最后的微笑,我永远也忘不了。妈妈永远忘不掉的是什么呢?是什么让她坚持在爸爸走后,独自将我哺育成人,直到现在,依然一个人生活。用她的话来说,爱情对于他们那一代的人来说,是一辈子的事情。

  年轻时,妈妈也算得上学校里清雅脱俗的美人,而爸爸自然也是相貌出众的才子,此才子擅长画画,却阴差阳错,当起了茶庄的老板。我的绘画天赋都源自我这位含蓄内敛的老爸,他就是我的启蒙老师。现在,我这个学生已经学有所成,选择了一条曲折的道路艰难行走,却看得见远方的点点曙光。而我的妈妈,已经变为了风韵犹存的妇人。

  妈妈继续经营爸爸生前留下的茶庄,她本来就挺能干,将茶庄打理得有生有色。其实前来品茶的客人中,不乏温文儒雅的贤士,可惜我妈妈坚定的信念将这些人的光芒通通抹去,即使有爱慕者,妈妈也会委婉的拒绝,保持应有的距离。

  从小到大,我对妈妈都是毕恭毕敬的,因为心里对她的敬仰。妈妈的爱情观自然也深深地影响着我。我用我生命中的二十二年来等待我的白马王子,并且又用了两年的时间来等待他的归来,现在我已经快满二十五岁了,亚培,再过二十五年,我俩会是满脸皱纹,儿孙满堂的老夫老妻吗?

  和亚培交往的事情,我没来得及告诉妈妈。每次回家,我都装作和从前一样无忧无虑。亲戚朋友热衷于我的终身大事,都催促我应该考虑这方面的事情了,有的甚至还积极地向我*介绍。我总是笑着应允,却又推说自己要以事业为重。只是在一个人的时候忍不住默默流泪。也许,细心又敏感的妈妈已经发觉了,也许,她尊重我的决定,不忍心揭开她女儿伤疤吧。在她心里,我已经是可以为自己负责的大人了。

  小时候,妈妈对我的要求十分严格,不许我和男孩子过多的接触,更不许和陌生人说话,每天放学必须准时到茶庄里去。我可以和那里的客人聊天,因为这是在她的眼皮底下。事实上,也都是他们逗我说话,我只是点头或者具实回答,我内向的性格大概就是那时形成的吧。直到店里打佯,我和妈妈一起回家。

  在我的印象中,除了考双百分或者第一名的时候妈妈会适当的夸奖我之外,其他时间,她总是吝啬对我的赞许,也从不在人前夸奖我,即使我的画画得很漂亮,她也只会点头表示认同,有时候我多希望她也能像其他见到我的画的人那样,大声地夸奖我,真是个有天分的孩子,画得太好了,以后一定能成为大画家,等等。她的教育方式,让我养成了自我检讨的习惯,我总觉得自己做得不够好,或者能力不够强,如果出现问题,那很有可能是我的错。就像亚培消失的这件事,我总觉得是自己的错,只是错在哪里,我还没找到原因。

  到了大学毕业的时候,妈妈做出了一个反常的决定,她要让我自己选择自己的人生道路,并且说会鼓励我,支持我。突然来临的自由让我不知所措,但我又不能抱着妈妈的腿,请求她继续使用对我的指挥权。不过没多久,我就做出了选择,我要到早我半年出去闯荡的雨婷所在的城市,开始为我的将来奋斗。也许,我渴望这一刻的到来已经很久了,这种自由的呼吸,为所欲为的畅快。

  妈妈欣然同意,只是交待我要好好照顾自己,并且也特别嘱咐了雨婷,说她一向比我能干和坚强,请她多指导指导我,如果我不听话可以向她汇报什么的。唉,看来妈妈把雨婷当成了她的特使,就算我逃到外地,也难逃她无边无尽的手掌心。

  雨婷是我的好朋友,我们毕业于同一所大学,我学美术,她学英语。我们本不认识,只因有一次我在步行街上给人画肖像时,她也来凑了个热闹。当我把原来就俏皮可爱的她的面容用素描的手法呈现在她的眼前时,她佩服得五体投地,小心翼翼地问了句:“我可以和你交个朋友吗?”说话时,她的眼睛弯成了一对月牙儿,乌得发亮的瞳孔闪着光芒。我一点头,她便兴奋地跳起来,“我可以在旁边看你画吗?”“当然。”我用标准的对待陌生人的微笑回应了她。后来她回忆起这件事的时候,总是用力拍打着我的肩,大声嚷着“你怎么能欺骗我的感情!”她的意思是,我故作温柔,其实是个疯丫头。

  是的,我就是个疯丫头。和亚培在一起后,我对此更加深信不疑。

  这次只身去亚培的家乡,算不算一件疯狂的小事?不算。

  疯狂的是,我根本就不知道他的家乡在哪儿。

  曾经听亚培用青水那方的语言接过电话,他的语速急促,表情分不清是急躁还是愤怒,因为我一句话也听不懂。

  在平时,亚培的动作稍显缓慢,做事很认真的样子,说话自然也是一字一句。我们一直用普通话交流。他说话的声音很柔软,和我想象中的沙滩的质感一样,音调偏高,在KTV里面飙一首《死了都要爱》,对他来说不在话下。这还是我第一次听见他用这么快的语速说话。并且,每个字都那么铿锵有力,温柔不在,刚性十足,是因为语言不同的缘故吗?

  事后他只说是家里打来的,问他现在的情况。然后这事也就放在一边了。

  那时我们在一起才不到一个月,加上认识的时间,也不到两个月,我不好意思过多的询问亚培家里的事情,觉得这应该是顺其自然的事情,他愿意说,他会说给我听,况且以后有的是时间慢慢了解。

  有的是时间……如果我早知道上帝只分配给我们三个月的时间,我会怎么做呢?是像雨婷说的那样,坚决不趟这淌浑水,还是抓紧每分每秒的时间,疯狂地爱着亚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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